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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明星藝人到平民百姓,「家暴」佔社會新聞篇幅越來越多,有的人勇敢站出來,有的人為了愛選擇隱忍,但根據統計,
在第一次暴力發生時沒有制止,再次動手的機率高達百分之五十。

 

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「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。」
現今施暴者已不見得一定是男方,女方也有可能是施暴的一方,為了保護家庭成員的安全,家庭暴力防治法也對家庭成員做了明確的定義。
一、配偶或前配偶。
二、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。
三、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。
四、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。

 

有一就有二
我們處理過許多家暴案例,施暴者不會是第一次動手,受虐者也都長期遭受暴力對待。
不論是言語的、肢體的,受虐的一方在初期多選擇原諒,相信對方是一時衝動,但隨著施暴頻率變高,心理的傷遠高於生理的傷,才願意面對事實,勇敢站出來。

 

心軟產生縱容
施暴者動手後,低身下氣請求原諒,再三保證自己絕不會再犯,但始終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,
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就再度動手。動手→道歉→動手→道歉,就這樣不斷循環,許多家暴案件就是因為縱容而產生無法挽回的悲劇。

 

面子問題
傳統觀念中,被打的人一定做錯了什麼事,才會讓對方氣到要動手。
更有許多人不想讓外人發現自己的婚姻失敗落人口實,被冠上嫁錯人或娶錯人的壞名聲。
婚姻觸礁不代表失敗,就算失敗了又如何?不要因為外人的眼光讓自己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婚姻是自己的,
身體更需要好好的保護,擁有面子如果不會讓你活得更好,那就勇敢的離開吧。

 

孤立無援沒人相信
沒有人可以幫助自己,娘家的人勸你回去面對問題,好好溝通;婆家的人勸你忍一時風平浪靜,那對夫妻不是吵吵鬧鬧一輩子。

 

對父母說自己被爸爸/媽媽暴力相向不被相信,卻被認為是個說謊的孩子,在學校更不敢向老師提起,深怕老師過度關心,反而讓自己被打得更慘。

 

多數施暴者都愛面子,所以也不希望被外人發現自己會動手打人,對外不斷表示你們相當恩愛,塑造甜蜜幸福的感覺。

 

思想行為偏差
家暴長大的孩子多半有自卑傾向,覺得自己處處不如人,擔心被討厭,因此不時的想要討好他人;
我們更發現多數施暴者自身就是家暴家庭出身,從小在不順心就動手的家庭成長,不知不覺也被影響,脾氣無法控制,導致不幸的家庭一代代傳下去。

 

不要被外表影響判斷力
大多數使用暴力的人,外表斯斯文文、漂漂亮亮的,是給人的第一印象。
多數的人會因為外表來評斷一個人,外型越出色的人,說的話越容易被人接受,但其實這是一個危險的迷思,外表不代表行為,不要因為外表輕易相信對方。

 

江梅綺女人徵信江執行長表示:遇到了家暴問題,要懂得自保,一定要到醫院驗傷,錄音筆、錄影機…等隨身攜帶,
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,不論是自己或是身邊的朋友都要多一分關心,如此就能少一個受害的人。發現身邊有疑似被家暴的朋友,請不吝惜的伸出援手。
心軟不能解決問題,只會讓事情越來越嚴重,逃避更是縱容家暴的共犯。每一個生命都該被尊重,沒有人應該被誰動手被誰打,
不該陷入「都是我的錯」的迷思,被打的人沒有任何的錯,該逃離的生活就該逃離,所以請做出對的選擇,生活是可以重新來過的。

 


在第一次家暴時就該勇敢站出來面對,隱忍只是在縱容對方,也不要相信對方只是一時衝動,愛你的人不會捨得動手,如果你正遇到家庭暴力問題,
一定要尋求救援,不要讓自己活在恐懼之中,懂得愛自己,才會找到真正愛你的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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